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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构分公司学习宣贯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日期:2018-08-30 字号:[ ]

 盾构分公司启动“机关党员辅导员”活动_420.jpg

盾构分公司学习宣贯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8月28日下午,盾构分公司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及积极分子对中央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

会上,机关党支部书记刘小舟采取逐条对照的方式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讲规矩,守纪律,管理好自己。党员干部要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积极传播正能量。二是加强学习,坚守廉政底线。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绝不触碰“高压线”,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担当负责。三是各级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着力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新修订的《条例》在正式公布后,盾构分公司党总支迅速组织号召各基层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宣贯并撰写心得体会,不断提高思想和政治觉悟。

会上除宣贯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外,盾构分公司机关党支部还启动“机关党员辅导员”活动,刘小舟宣读了《中建隧道盾构分公司党总支关于开展“机关党员辅导员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全体党员坚持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主线,落实“机关党员强作风,争当服务先锋”的责任意识,采取机关党员(辅导员)“1+X”帮扶模式,真正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服务基层、辅助新员工成长的动力。

《通知》要求机关党员作为联点辅导员,机关党员辅导员每月将与联点新员工开展至少一次联络活动,每25日机关党支部汇报联点情况机关党支部将党员联点情况形成报告,每季度向分公司党总支汇报活动开展情况,总支每半年对党员的帮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党员评先、评优、评奖的主要依据。/盾构分公司:雷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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