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主体责任,这个题目很大啊,做为一名基层的党员我能说些什么呢?但也确实有些想说的话,就借这次征文一吐为快吧。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一句话,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党委书记的责任!从2014年的反腐大戏来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中央也是这么做的。腐败重灾区的党委书记大多被换,也就是说各级党委书记的不做为是腐败越演越烈的重要原因。这也是腐败上升到危害国家安全层次的原因。
为什么会这样呢?根本原因是我们大多数的党委书记们没有担当!当前社会的政治环境,可以说是建国以来,除文革外最差的时候。大家在一团“和气”中得过且过,明知有些干部有问题了,还让这种人当权,出了事,但各种关系一搅和,也就不了了之了;这样“严防纪律松弛、克服组织涣散,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原则就成为一纸空文,时间一长能不出大问题吗?
其实,关于党委主体责任中央是有制度的。但好的制度要靠党委书记们来落实。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中,自然会和各方利益有所交集。但任何利益都没有党的利益,都没有人民的利益高,放任腐败就是对党对人民对自己的极端不负责任。我想说的是:要落实党委的责任主体,关键是我们党委书记。作为党委书记,应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常检查。平时,要带头做好表率,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有关规定。
如果党委书记们心中始终装着党的崇高事业,始终抱着为人民服务的最高宗旨。就一定会有担当,会将个人利益、小集体利益放在一边。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这样我们党委书记才能管的住干部,才能管的好干部。我也相信,只要我们大大小小的党委书们都担当起来共同努力,老虎苍蝇何所惧,腐败就会远离我们的党,我们党的机体全面健康的一天就一定会到来。(文/隧道公司南宁地铁项目:金雷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