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哈雷德千里跋涉的故事。 他,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一辈子。没有升迁,没有朋友,没有敌人,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个早晨,他像往常一样去取报纸,发现一封老友奎妮很久之前写来的信。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哈罗德很快写了回信,准备去镇上的邮筒寄出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他始终都没有把信放入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带着那封信从英国西南徒步到了最东北。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我也有一个信念,只要我一直看下去,他就会见到他的老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从我翻开书的那一刻起,六百多英里旅程我与他并行。 我是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的。看完了这本书,我仿佛窥视了一位英国绅士的一生。全书都在写一段旅程,最开始我以为这是一本关于坚持的鸡汤小说,那时候大四面临找工作,正处于迷茫期,觉得读点鸡汤坚持自己理想未尝不可。读到后期感觉是夫妻生活的思考,到最后才发现是关于人性和成长的探讨。起初哈雷德双手空空,随着旅程的展开,他随身携带的东西也不断增加。再后来他后来得到关注和名声,但最后无论是主动送出或被动丢失,他不得不将之放下,回到原点。 这场旅行是救赎,亦是自救。是回顾一生的酸甜苦辣,是在疲惫生活中坚定力量,也是与过去的自己和解。 或许有一天,你也会做一件毫无逻辑的事。(文/重庆分公司重庆轨道九号线四标: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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