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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五局隧道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6-03-30 字号:[ ]

1.总则

1.1  目的

为不断适应新媒体时代的需求,规范中建五局隧道公司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微信在凝聚发展正能量和传递五局好声音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隧道公司微信公众号——隧道公司团委

1.3  管理原则

隧道公司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及维护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内外联动、互通共享”的原则。

1.4  主要应对的风险

1.4.1  安全管理不完善带来的信息安全、技术安全风险。

1.4.2  缺乏统一管理造成的资源浪费及信息口径不一的风险。

1.4.3  管理责任不明确带来的微信建设迟缓、运营管理效率低的风险。

1.4.4  管理不健全造成的应对重大事件和危机事件能力弱的风险。

2 . 职责分工

2.1  党群工作部

2.1.1  负责隧道公司团委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和管理。每月提供信息不得少于8条。

2.1.2  制定、解释相关制度,监督、检查隧道公司微信公众号的运行情况。

2.1.3  统筹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专题,企业文化、三名打造、办公线条知识在隧道公司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报道。

2.1.4  负责“隧道公司团委”微信号内容的更新与维护、处理咨询与投诉。

2.2  工程技术部

提供隧道、路桥工艺、工法,科技创新及管理成果素材,公司及项目最新相关获奖信息等;每季度提供信息不得少于2条,责任人:工程技术部经理。

2.3  综合办公室

    提供公司各线条、部门工作简报,协助微信公众号的对外推广;每季度提供信息不得少于1条,责任人:综合办公室主任

2.4  安全监督

提供生产安全知识和要点,各项目优秀做法等;每季度提供信息不得少于1条,责任人:安全监督部经理。

2.5  市场与客户部

及时提供项目中标信息及大项目营销进展信息;平均每季度提供信息不得少于1条,责任人:市场与客户部经理。

2.6  投融资事业部

    及时提供公司投融资信息及战略;平均每季度提供信息不得少于1条,责任人:投融资事业部经理。

2.7  合约法务部

降本增效优秀做法及商务方面相关内容;平均每季度提供信息不得少于1条,责任人:合约法务部经理。

2.8  物资设备部

项目物资设备管理优秀做法、亮点工作等;平均每季度提供信息不得少于1条,责任人:物资设备部经理。

2.9  财务资金部

每季度提供相关信息不得少于1条,责任人:财务资金部经理。

2.10  人力资源部

每季度提供相关信息不得少于1条,责任人:人力资源部经理。

3 . 管理内容

3.1  隧道公司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应反映企业经营和管理的动态、企业发展成果等正能量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宣扬色情、暴力、反动等内容。内容发布范围具体如下:

1)最新投、中标信息;

2)科技创新及管理成果;

3)公司各线条创先争优成果;

4)企业文化、重要新闻、重大活动、三名打造、企业管理;

5)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的动态或者成果(涉密数据请进行适当处理)、项目重大工程节点;

6)经有关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7)其他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3.2  隧道公司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应定期、及时更新。出现部门调整等情况导致维护责任部门发生变化的,应由原部门负责人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授权相关部门维护。

4 .安全管理

4.1  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或更改微信公众平台资料。

4.2  微信访问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泄漏。

4.3  任何人不得利用隧道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传播下列信息:

1)危害中建五局和隧道公司安全、泄漏机密的;

2)损害荣誉、利益、形象的;

3)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4)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5)散布虚假的产品促销活动等宣传信息。

4.4   对于未通过审核批准而私自在微信上发布、转发、评论或者泄漏机密、损害形象、引发网络事件的,公司将对责任人作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或保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

4.5   公司微信公众号信息安全及应急工作机制执行局和公司危机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5. 奖惩方案

5.1   公司各部门为微信公众平台提供信息200元/条。

5.2   年终将对积极投稿微信公众平台的部门进行颁奖,颁发奖状及奖品。

5.3   年终对未完成微信公众平台投稿指标的部门通报批评。

 

6 . 附则

6.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实施。

6.2本办法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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